公司简称:天地源债券简称:19天地F1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袁旺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乃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5月,公司下属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地源”)起诉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投”),要求天津滨投按照《天地源与滨投公司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南侧中心商业地块合作终止协议》约定,按时足额返还尚余合作款4,500万元。天津天地源已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津03民初639号)并缴纳了诉讼费用。5月21日,经天津天地源申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了财产保全措施。 2020年9月17日,天津天地源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津03民初639号),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天津滨投应该向天津天地源给付本金45,000,000元,2018年5月31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利息4,395,107元,诉讼费143,154.5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36,000元,共计49,579,261.5元。天津滨投应于2020年11月25日前支付本金9,000,000元;于2020年12月25日前支付本金9,000,000元;于2021年1月25日前支付本金9,000,000元;于2021年2月25日前支付本金9,000,000元;于2021年3月25日前支付13,579,261.5元(本金9,000,000元、利息4,395,107元、诉讼费143,154.5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36,000元);如天津滨投按上述约定确定的给付期限如期给付所有款项,天津滨投不再支付2020年8月4日之后的利息;若未按调解书确定的任一给付期限给付款项,即视为剩余未付款均已到期,天津天地源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津滨投按照上述约定确定的期限给付完所有款项后十日内,天津天地源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所确定款项将分5期支付,如调解书顺利履行,将会冲减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2、2020年3月,公司下属西安置业分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分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0)陕01民初142号)等诉讼文件。置业分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28,565.54万元。原告陕西尚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请求确认置业分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无效;判令继续履行《合作框架协议》及《天地源•丹轩坊5#楼项目合作协议》。 2020年9月28日,置业分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142号),确认置业分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置业分公司继续履行《合作框架协议》及《天地源·5#楼项目合作协议》。 2020年10月16日,置业分公司与尚元文化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尚元文化应于协议签订后7日内,向置业分公司全额付清原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全部应付合作款项22,852.43万元;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置业分公司全额付清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4,792.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67)。公司如收到尚元文化所付违约金及资金占用利息,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3、2018年11月,杰座广场2004室业主,因其房屋漏水,将公司西安分公司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判决结果,公司西安分公司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向业主支付了损失赔偿金,同时对房屋渗漏处进行了施工维修,但渗漏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因公司西安 分公司于2013年12月注销,依法由公司履行义务。公司已重新制定维修方案,并于2019年12月完成施工,待2020年雨季防水检测验收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