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FUJIAN SEPTWOLVES INDUSTRY CO.,LTD.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淑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玲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启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投资设立尚时弘章基金相关情况 为有效地推进公司战略升级,利用专业优势团队推进公司投资步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弘章资本合作发起境内人民币基金,投资于境内消费零售类大中型企业。该基金拟由上海弘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目标募集规模为6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亿元,主要管理人员组建有限合伙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LP认缴人民币1,800万元,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其余资金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作为基石投资人,公司有权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在基金募集规模达到5个亿之前,公司对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该基金已于2014年12月17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全称为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基金投资资金采用认缴制。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完成六期出资。合计出资3亿元,占认缴额的100%。 首期出资金额450万元,用于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自基金设立之日起六个月期间内的管理费、截至初始交割日为止的筹建费用、预留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期出资5,700万元,拟用于支付基金近期可能需要支付的投资款以及基金管理费。 第三期出资1,050万元,用于支付悠派科技项目投资款以及2017年下半年度管理费。 第四期出资7,8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 第五期出资9,0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以及2018年上半年度管理费用。 第六期出资6,000万元,用于支付拟投项目预留款以及管理费。 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8月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有限合伙人(LP)深圳帆茂维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人民币12,1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合格投资人认缴资本额后,基金募集规模达到4.6亿元。基于新的合格投资人的加入,公司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协商一致确认:当基金各LP从基金获取的收益实现了本金收回后累计收益率达到20%的年化复合收益率时,公司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获得的基金绩效分成由40%调整为30%。 2015年12月,基金又引入三家新的合格投资人。至此,基金有限合伙人(LP)结构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为30,000万元;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1,800万元;深圳帆茂维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7,500万元;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3,000万元;深圳首瑞艾德维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上海市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认缴资本额4,000万元。加上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GP)认缴的100万元,该基金募集规模已达5.04亿元。 2016年7月,基金再次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2,000万元;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新增合格投资人后,基金的募集规模为5.54亿元。 2018年7月,原有限合伙人(LP)深圳首瑞艾德维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变更为深圳首瑞成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有限合伙人(LP)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转让给12位自然人,同时,该12位受让人根据受让比例认缴新增出资额人民币50万元,本次合伙人变更后,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增加至5.545亿元。 2018年12月,原有限合伙人(LP)深圳帆茂维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在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由7500万元减至3000万元,本次该有限合伙人减资后,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减少至5.095亿元。 2018年12月,根据基金运营实际情况,基金将2,000万元募集资金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返还至各合伙人。 2020年3月,根据基金运营实际情况,基金将4,283.89万元募集资金按照实缴出资额比例返还至各合伙人。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4年1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公告》】 2、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KarlLagerfeld项目的议案》,拟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出资24,0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以下或简称为“购买价款”),投资Karl Lagerfeld Greater Chin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KLGC” 或“目标公司”)80.1%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贷款,并在股权转让完成交割后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持股比例对目标公司的境内运营主体加拉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增资,对应公司的增资金额为8,0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两项合计投资32,0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公司已于2017年度完成70%的购买价款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并按照约定将剩余30%的购买价款汇至监管账户。目标公司的股权已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交割,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目标公司80.1%的股权。自交割日起,目标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 根据《股权购买及股东协议》约定,公司已将存放于监管账户中的剩余20%的购买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款项将在符合协议约定的条件后按约定支付。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同时,努力推动Karl Lagerfeld品牌大中华区的整体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打造七匹狼时尚集团”的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4日、以及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的公告》、《关于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的相关说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 (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限3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15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6.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票23,255,9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8%,最高成交价为5.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1元/股,交易金额为133,420,889.4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同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要求分别于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相关公告内容。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3日证监许可[2012]61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60万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3,260.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9.56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2)验字F-00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基于各方面原因,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进展缓慢。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营销网络优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其中的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投资子公司厦门七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七尚”),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则继续用于实施“营销网络优化”项目。 公司“营销网络优化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30个月(即自2012年6月起至2014年12月止)。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入额为23,871.81万元,项目完工程度为11.55%,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3.52%。为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决定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限至2015年6月30日。截至2015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