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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连云港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春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彦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变动情况说明:1、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末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下降以及报告期新增发放贷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 3、应收票据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内到期托收以及对外背书的银行承兑票据增加;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5、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因疫情影响,应收账款回收降低,以及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7、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系报告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8、预收款项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预收的港口费余额减少; 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系上年年末公司根据业绩考核办法确定各所属单位考核奖金,于报告期末发放完毕;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偿还“14连云债”本金及利息; 12、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为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融资租赁船舶的应付租金。 变动情况说明: 1、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报告期增值税加计抵扣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参股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公司净利润增加,以及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加; 3、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同比增加; 4、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润增加;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系报告期内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减少,同时贷款发放金额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加系报告期新增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较去年同期减少;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降低系报告期利用自有资金偿还债务。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以来运作规范、经营稳健。为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节约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减轻财务负担,提高公司后续融资能力,拓展发展空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等相关议案。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发行的股票将全部由控股股东港口集团认购,公司已与港口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正在推进发行阶段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8),《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9),《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等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