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5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施清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增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增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3日、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5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购买的最高价为9.36元/股,最低价为9.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20,657.2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