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66 证券简称:英维克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齐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天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采取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3.05万元。其中,“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入0万元,累计投入6,439.92万元,投资进度为100.02%;“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入883.05万元,累计投入5,356.90万元,投资进度为101.26%;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0年0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3,852.62元,其中募集资金为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43,852.62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