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永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吉杏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吉杏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3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021%),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 2、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配网设备材料框架招标部分项目,此次预估中标金额为13,295.3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46%。 3、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3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25%。并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17〕6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6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8,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621,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378,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A验字(2017)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5057.55万元,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完成,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415.08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734.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3月份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其他存款账户。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