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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聚 德: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7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白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冉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新冠疫情使公司经营受到巨大冲击,公司第三季度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坚持守正创新,落实“三调整、一坚持、一突破”经营策略,餐饮门店通过提升出品质量,转变服务模式,加强线上线下市场联动等措施,业务逐步回升,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季度环比增长53.4%,整体亏损额有所收窄,公司将继续应对各项挑战,力争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计划自2020年2月11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0年8月10日,首旅集团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84,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适用□不适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44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为公司总股本的0.5%-1%,即不低于1,542,319股,不超过3,084,638股计算,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45.75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年3月7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27%,最高成交价为10.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755,29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七、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凡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