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85 证券简称:伊戈尔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俊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德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0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932.95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到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7月2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于2020年08月04日收到《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位,目前正在办理股票登记及上市公告等工作。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产优化需要,公司拟出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A3号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简称“标的不动产”)以及全资子公司 佛山市伊戈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实业”)全部股权。公司拟先将标的不动产作价人民币15,000万元(含税)出售给全资子公司伊戈尔实业,并将标的不动产过户至伊戈尔实业名下。前述变更完成后,广东益建置地有限公司将分步受让公司持有的伊戈尔实业股权并最终持有伊戈尔实业100%的股权,益建置地对伊戈尔实业进行注册资本实缴,并通过伊戈尔实业向公司支付不动产转让对价。根据公司的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约12,00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为9,000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办理标的不动产过户及完税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1、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能 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19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 2、公司于2020年0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0年09月1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用高频变压器产业基地项目、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伊戈尔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