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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7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桂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7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69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9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1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2,9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5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60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0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200.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320008号)。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70.70元(包括利息收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026.60元(包含利息收入),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42.66元(包含利息收入)。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0,96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418,000.0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7,54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8300001号)。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988.89元(包括利息收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2,220.34元(包含利息收入),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081.98元(包含利息收入)。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