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10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建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国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1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7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提前一次性归还完毕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2020年7月20日,公司与黄让南、江美云签订了《关于南平天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2020年7月,该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南平天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20年8月起,公司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议案》,因京瀚禹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收购北京京瀚禹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回购协议》。2020年8月,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4、2020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股东陆企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洪珊先生、储文斌先生、陆天耘女士、陆鸿博女士(以下简称“陆企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姚其胜先生、陆巍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9月30日,陆企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2,525,000股。姚其胜先生共减持了公司股票364,000股,其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陆巍先生尚未进行减持。 5、2020年9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0年8月,唐山丰南胶粘剂生产基地项目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适用□不适用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2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 2020年3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4%,最高成交价为13.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元/股,成交金额为81,4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9月16日,回购期限届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9月1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52%,最高成交价为13.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7元/股,成交金额为12,809,198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2020年1-9月共计投入11,621.41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11,621.41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20.94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020年1-9月共计投入414.58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414.58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613.82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