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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6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屹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1)预付款项1,998.53万元,较期初1,474.79万元,增加523.74万元,增幅35.51%,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预付采购航材、机器设备等款项增加。(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290.26万元,较期初41,322.71万元,减少38,032.45万元,减幅92.04%,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海直租赁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少。(3)在建工程9,139.94万元,较期初16,220.99万元,减少7,081.05万元,减幅43.65%,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东方机场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4)短期借款0万元,较期初24,474.17万元,减少24,474.17万元,减幅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偿还短期借款。(5)应付账款12,326.76万元,较期初7,210.16万元,增加5,116.60万元,增幅70.96%,增加的主要原因:应付航材采购款、保障费、暂估应付工程款增加。(6)合同负债912.07万元,较期初1,540.66万元,减少628.59万元,减幅40.80%,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子公司海直通航预收合同款减少。(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800.82万元,较期初88,988.96万元,减少67,188.14万元,减幅75.50%,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兑付到期的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致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减少;控股子公司海直租赁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8)其他流动负债3,115.59万元,较期初1,850.23万元,增加1,265.36万元,增幅68.39%,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待转销项税金增加。(9)应付债券30,500.00万元,较期初0万元,增加30,500.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发行2020年第一期信托资产票据。 2、合并利润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1)财务费用3,879.64万元,比上年同期6,105.02万元,减少2,225.38万元,减幅36.45%,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且实现外汇汇兑收益。 (2)投资收益1.41万元,比上年同期23.10万元,减少21.69万元,减幅93.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取得信托理财、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报告期无此收益。 (4)营业外收入157.22万元,比上年同期4.04万元,增加153.18万元,增幅3796.02%,增加的主要原因:收到珠海机场机库清场赔偿款。 3、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及原因分析 (1)收到的税费返还946.77万元,比上年同期397.43万元,增加549.34万元,增幅138.22%。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增加。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5,877.59万元,比上年同期151,772.10万元,减少75,894.51万元,减幅50.01%, 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控股子公司海直租赁用于项目投入购置的融资租赁资产支出同比减少。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29万元,较上年同期1,374.77万元,减少1,374.48万元,减幅99.98%,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仅收到少量处置固定资产的现金,上年同期收到赎回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处置一套商品房的现金。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51.54万元,较上年同期20,918.14万元,减少12,566.60万元,减幅60.08%,减少的主要原因:报告期直升机购置及新机场建设投入支出同比减少。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860.29万元,较上年同期31,768.21万元,增加39,092.08万元,增幅12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发行2020年第一期信托资产票据3.05亿元,收回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票据次级本金及次级信托收益。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494.67万元,比上年同期53,652.79万元,增加88,841.88万元,增幅165.59%,增加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偿还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票据本金及利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偿还直升机租金等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经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向中信富通融资租赁2架Ka-32型直升机事项。2014年8月20日海直通航与中信富通设立的SPV公司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2015年9月15日海直通航、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直升机租赁合同转让与修订协议》,天津信直通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原《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通过概括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出租人天津信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海直通航将中信富通融资租赁外币长期借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事项。2018年9月13日天津信通(作为原出租人)、浦银肆拾捌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作为新出租人)、海直通航(作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署《直升机租赁合同变更协议》。报告期共支付浦银肆拾捌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到期租金及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956.72万元。 2.经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融资租赁3架Ka-32型直升机事项。2015年6月海直通航与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经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融资的美元长期应付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海直通航与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直升机融资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二》,根据补偿协议,自2016年4月21日起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保证金和剩余美元本金按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实际购汇汇率6.4920全部置换为人民币,剩余本金共计折算人民币24,629.28万元,剩余融资租赁期限不变。报告期共支付天津招银津三十四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3架Ka-32型直升机到期租金人民币2,424.08万元。 3.经201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以发行应收账款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2016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ABN8号),同意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3.52亿元。2017年5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和次级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总额为3.52亿元,其中优先级发行总额为3.15亿元,次级发行总额为0.37亿元。2017年5月9日公司账户收到本期票据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3月30日按期兑付2017年度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的本金及利息。 4.经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并签署为期3年的《金融服务协议》。2018年10月15日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该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额41,466.36万元,利息收入为221.65万元。报告期未有发生贷款业务。 5.经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与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信海直青旅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目前设立该子公司的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6.公司与空中客车直升机公司就8架H225型直升机停飞导致的损害、成本以及经济损失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11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本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延续至2020年度。 7.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信海直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开展公司维修板块相关业务。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2018年11月15日领取了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海直航科于2019年6月14日完成将注册地从东莞迁入深圳的工作,工商税务登记、人员划分、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已完成。 8.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0年初以持有的中海油各分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2020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ABN78号),同意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3.2亿元。2020年6月16日,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成。票据发行总额为3.20亿元,其中优先级发行总额为3.05亿元,次级发行总额为0.1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2020年6月16日公司账户收到本期票据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9.经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华晟基金(深圳)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信海直航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海直航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或实物资产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持股70%;华晟基金(深圳)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持股30%。2020年1月21日,该子公司领取了由安徽芜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10.公司及控股股东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并于2020年1月签署了《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 11.经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海直租赁之其他股东——深圳亿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爵能科技有限公司。 12.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2020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人民币2508万元。 13.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于2020年4月10日收到2020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人民币2133万元。 14.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8%,即不超过169,699,717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6,000.00万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拟全部用于飞机购置项目、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