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龙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小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1、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和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二次修订稿)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时推出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联金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金稻谷珠宝有限公司共5名特定投资者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52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2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信息。 2、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2019年8月公司与深圳钻金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50万元设立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65%,为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钻金森珠宝持股35%。 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0年2月双方决定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至2000万元。2020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为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2020年6月30日,鑫森公司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到位,各项业务开展正常。 为了满足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其资金实力、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2020年8月公司与合资方深圳钻金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决定再次共同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新增出资11700万元,根据自有资金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陆续投入;钻金森珠宝新增出资6300万元,合计新增出资18000万元。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二次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信息。 3、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事项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协议约定,鉴于:1、建郅实业未能在协议签署日向公司支付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建郅实业未能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整。2020年8月4日,公司与建郅实业经友好协商,就原《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了《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合同签署当日,公司收到建郅实业支付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合同款。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签署中华花园二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信息。 4、其他事项 (1)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增资事项 按中国会计准则,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56,453.1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9月2日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300万元,并以分配的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500万元,其中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出资210万元,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新增出资90万元。同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截止2020年9月30日,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已完成该 事项的工商变更。 (2)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事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7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米尼实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阿米尼实业与深圳市振邦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达科技”)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阿米尼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阿米尼实业出资140万元,振邦达科技出资60万元。工商登记完成后,阿米尼实业持有深圳市阿米尼云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成为深圳市阿米尼云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2020年9月30日,深圳市阿米尼云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该事项的工商登记。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