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7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敦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63,194,800.00元,较年初减少30.02%,原因是:报告期内雪峰科技股票价格及持股数量下降所致;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金额为8,185,415.08元,较年初减少66.64%,原因是:报告期内商业承兑票据支付增加及到期兑付所致;3、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196,064,249.11元,较年初增加78.79%,原因是:公司银行承兑票据回款增加所致;4、报告期末预付款项金额为80,276,955.79元,较年初增加38.34%,原因是:公司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前预付部分材料款所致;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金额为579,225,643.97元,较年初增加65.03%,原因主要是:新能源产业预付工程款项目开工建设所致;6、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为0元,较年初减少100%,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本期将预收款项中不含税金额部分列入合同负债项目,将税款部分列入其他流动负债;7、报告期末合同负债金额为20,715,134.69元,较年初增加20,715,134.69元,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本期将预收款项中不含税金额部分列入合同负债项目,将税款部分列入其他流动负债;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金额为0元,较年初减少100%,原因是:报告期内自开承兑票据到期兑付所致;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为622,353,330.60元,较年初数增加38.67%,原因是:报告期末新增股权收购款未支付及母公司分红未全额支付所致;10、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2,640,800.34元,较年初数增加2,640,800.34元,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本期将预收款项中不含税金额部分列入合同负债项目,将税款部分列入其他流动负债。(二)利润表变动幅度超过30%的说明如下: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金额为51,962,980.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50%,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销售产品的活动中产生的运输费是在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导致报告期内运输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为41,462,034.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37%,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创新产品投入;3、报告期内其他收益金额为18,537,153.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56%,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4、报告期内投资收益金额为16,252,130.2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87%,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5、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3,985,156.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7.78%,原因是:雪峰科技股票价格及持股数量下降所致;6、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4,924,641.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395,742.44元,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冲回所致;7、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金额为-254,762.0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24,616.31元,原因是: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确认的损失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于2020年7月31日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合称“交易协议”),其拟向特能集团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87,347,254股股份(无限售条件),占公司总股本的15%。盾安控股同时将所持江南化工187,222,356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9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盾安控股变更为特能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姚新义变更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复,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事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以及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交易所涉及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存在质押,拟转让股份的交割以该等股份解除质押为前提,如未解除质押,本次交易所涉及股份转让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拟向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奥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方矿业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和北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拟向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65%股权,拟向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容县储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广西容县冯大农牧有限公司和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董事会再次审议、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适用)、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或者备案(如适用)、国家商务部的审批或者备案(如适用)等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9,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540,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6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9月27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 2020年1-9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35.38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632.0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5,821.99万元,该余额不含募集资金结余的利息收入588.71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曙光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