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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4 财报 -
报告封面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ongda High-Tech Holding Co.,Ltd. 证券代码:002144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国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凤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振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度发行股份再融资情况 2020年3月5日,宏达高科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7.60元/股向为沈国甫、毛志林、许建舟、顾伟锋、王凤娟、孙云浩、张建福以及周美玲共8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658万股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沈国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毛志林、许建舟、顾伟锋、王凤娟、孙云浩、张建福、周美玲均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目前该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告(宏达高科,2020-008,巨潮资讯网)、《宏达高科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开文件。 2、政府征收公司部分房屋及土地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与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签订征收部分房屋及房屋所在土地的合同,交易价格为4,000.92万元,该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详见公告(宏达高科,2019-022,巨潮资讯网),根据合同约定,因政府资金原因,征收(收 购)总价款在土地出让后三个月内支付公司,政府按上述支付时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公司利息。土地证注销后,公司拆除符合净地后交政府,政府须在三个月内重新公开挂牌出让土地。土地出让超过三个月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支付予公司超过时间的利息。公司已于2020年1月22日将相关的土地证注销,并将符合要求的净地交付政府。公司尚未收到征收款,由于征收款金额和支付时间不确定,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暂未确认土地征收收入。 3、对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情况(期后事项)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的议案》。公司拟与杭州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富特科技增资4,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其3,050,626股新增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富特科技4%的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宏达高科,2020-043,巨潮资讯网)。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此页无正文,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法定代表人:沈国甫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