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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4 财报 -
报告封面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燕霞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健莹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包含公司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财务业绩,分别以中文及英文刊载,如中英文文本有任何差异,概以中文文本为准。除非另有说明,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所有资料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名义持有人,公司无法确认其所代持的该等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其代持的股份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之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63,364,672股H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注:2020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925.53百万元,同比增长8.64%。化学制剂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4,003.42百万元,同比增长1.83%,其中,消化道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1,774.73百万元,同比增长28.30%;促性激素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1,435.60百万元,同比下降0.15%;抗微生物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301.69百万元,同比下降31.40%;心脑血管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217.10百万元,同比下降1.60%。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1,800.92百万元,同比增长1.60%。中药制剂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921.19百万元,同比下降7.95%。诊断试剂及设备产品实现收入人民币1,166.49百万元,同比增长112.40%。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5,946,108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3%,购买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4.8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8.9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43,439,270.82元(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创新研发及完善产品布局,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及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方案经于2015年12月21日举行之二零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2016年4月25日举行之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发行数量、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已于2016年9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发行完毕。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9,098,203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7,819,970.3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7,519,60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0,300,366.77元。2017年9月20日,本次发行限售股份37,827,664股A股上市流通(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的限售股份数量从29,098,203股A股增至37,827,664股A股)。 本报告期进展请见本季度报告第三节中“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相关内容。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保国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