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5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ZHANG NI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永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云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化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2020年6月3日、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7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3)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0月22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控股子公司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情况 2020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及后续处置方案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彤程精细化工(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精化”)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工厂目前的实际现状进行评估后,拟做 退出园区处置,并拟与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在满足协议相关条款的条件下,彤程精化预计将获得的补偿款为93,118,662元。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此次退出处置事项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不超过-7800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及后续处置方案的公告》。 截至披露日,彤程精化已按照规定与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补偿协议,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