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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礼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瑜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秋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3月11日,公司股东马礼斌、中山市盛和正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0年7月20日更名为“温州盛和正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97,310,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431%(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04)。 2、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长安信托-皮阿诺2018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9年2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了股票购买,购买公司股票数量共计2,5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2%,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9年2月16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公司已于2020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至2021年5月16日止(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06)。 截止2020年7月3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2,5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2%)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46)。 3、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公司随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262),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18号)并进行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核查和逐项回复,于2020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59)。 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及修订,并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修订及相关材料(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65)。 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皮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按照相关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77)。 2020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 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83)。 4、2020年7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及申请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6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49.59万份,行权价格为26.89元/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55、2020-056)。 2020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7月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64)。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1,094.88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261.66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本金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212.27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1、中山阜沙产能扩建项目:因容积率问题导致该项目延迟施工建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原有规划进行了调整并予以重新报批,2019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公司2019年4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该项目在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后,未能如期完成主体装修、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因此该项目未能如期投产。经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2、经公司2019年7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结项以及对“天津静海产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终止并结项,并于2019年7月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余额7,560.5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礼斌日期: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