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67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郭汉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预计背书转让的票据减少所致;2)预付账款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预付货款的发票所致;3)合同负债较本年年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子公司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和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预收形式的货款增加所致;4)应交税费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盈利减少所致;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本年年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6)长期借款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报告期末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算所致;7)库存股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致;8)专项储备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公司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减少所致;9)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增值税附加税及资源税减少所致;10)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减少所致;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增加所致;1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联营公司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减少所致;1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减少所致;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盈利减少所致;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受整体经济形势压力增大、下游行业需求动力不强和行业仍处于激烈的竞争环境影响,主要产品碳酸钡、碳酸锶、硫酸钡、氯化钡、电解二氧化锰、高纯硫酸锰及硫磺、硫脲、电池级碳酸锂的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销售收入和产品利润率下降;子公司贵州省松桃红星电化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锰矿石受市场需求弱和矿山井巷自身因素影响,锰矿石销售量大幅减少,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主要矿石采购渠道难度大、价格高,煤炭价格持续高位,加之人力成本、折旧等成本费用制约了产品盈利能力; 18)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主要子公司受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及宏观经济整体影响及行业状况尚未改善,而盈利减少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同比下降,销售收入减少,货款回收减少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综合考虑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物流)历史发展情况、自身业务特点和相关因素,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红星物流31.92%股权及债权。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并于2019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9-024)。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公告》(临2020-006)。 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相关工作流程,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红星物流31.92%股权及债权事宜经公开挂牌及网络竞价后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港),青岛港已向青岛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11,778.71万元(转让底价的100%)。 2020年4月9日,公司与青岛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临2020-007)。 截至2020年9月30日,青岛港已经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12,814,920.00元以及债权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10,742,500.00元,合计人民币23,557,420.00元;青岛港已经完成红星物流工商登记变更;红星物流已经全部偿清公司为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提供的连带责任借款,公司担保责任解除。目前,公司根据与青岛港2020年4月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正委托中介机构对红星物流进行过渡期期后审计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对剩余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款、相关交接事宜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关联方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红蝶实业的控股股东同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时转让其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及债权,在正式转让时公司放弃红蝶实业转让其持有红星物流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以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受国外下游客户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同行业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下降,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居高,固定成本和费用提升,单位产品盈利能力减弱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度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性利润实现情况较2019年同期有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