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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16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好莱客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沈汉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淑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爆发的大型“黑天鹅”事件,公司快速响应,在贯彻既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增加执行弹性,实现经营情况的平稳过渡及逐渐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6亿元,同比下降9.66%,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87亿元、5.53亿元、6.66亿元,同比下降48.30%、下降3.81%、增长7.53%,各季度营收环比同比都呈现向好态势,在第一季度面临较大挑战的情况下,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实现良好的复苏势头,并在第三季度实现了营收的单季度正增长。 品类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衣柜及全屋产品、橱柜产品、木门产品、成品配套产品、门窗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74亿元、9,295万元、2,779万元、4,878万元、3,1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5.37%、6.76%、2.02%、3.55%、2.30%。延展品类占比继续提升,增速好于衣柜及全屋产品,并助力好莱客作为泛全屋定制零售服务商,继续提供整体生活空间解决方案。 渠道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销、直营、大宗业务收入分别为12.49亿元、4,675万元、4,4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0.82%、3.40%、3.24%。零售业务继续作为公司核心渠道,大宗业务作为重要战略补充、得到积极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9.23%,同比减少0.98个百分点;公司各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22万元、9,393万元、1.03亿元,同比下降144.81%、14.88%、8.24%;各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738万元、7,368万元、9,630万元,同比下降158.25%、25.46%、6.72%;第二季度扭转了一季度业绩亏损的局面,第三季度的盈利情况得到持续改善。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1)回购社会公众股 2019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5,000万元至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002,9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348%,购买的最高价为19.62元/股,最低价为13.4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62,268,100.9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2)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0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决定书﹝2019﹞18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6.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8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为“好客转债”,转债代码为“113542”。“好客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2020年2月12日至2025年7月31日,最新转股价格为16. 27元/股。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共有27,199,000元“好客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671,63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5399%。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共有27,255,000元“好客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674,99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5410%,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602,745,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5.6738%。 (3)签订《资本合作意向书》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骆正任先生、杨琴女士、骆柏韬先生、骆柏杨先生(以下简称“甲方”)、湖北千川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签订了名称为《资本合作意向书》的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的方式收购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 本次签订的《资本合作意向书》为框架性协议,仅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完成后,若各方达成具体合作内容将签署正式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届时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资本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