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5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袁仲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燕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淑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4月14日和2020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4、2020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5、2020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考虑到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需要就部分反馈意见问题的回复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认购方进一步审慎分析论证。因此,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中止审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待相关事宜落实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核。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