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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君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依据公司与Geoswift Holding Limited(汇元通控股)以及宁波韦德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即汇元通控股向公司承诺于业绩承诺期内(即2016年、2017年、2018年),汇元通公司每年度承诺税前利润应分别不低于2,900万美元、3,900万美元及4,900万美元,如汇元通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税前利润总数和未达到合计承诺税前利润,则应依据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所确定的计算方式,由业绩承诺方以美元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在汇元通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公司董事会依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现金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性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2018年度为汇元通控股最后一个业绩承诺期,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汇元通(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13.94%股权所涉2016年度至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9]1194号,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汇元通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审计后实际实现的税前利润总和未能达到合计承诺税前利润数。 公司于2019年4月4日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确定的计算方式,确定现金补偿金额2,300万美元并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汇元通控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宁波韦德,函告需补偿金额,要求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自2019年4月起,公司曾多次通过向对方发送催款函及律师函的形式催收业绩补偿款。 2020年8月11日,公司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材料,并经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正式受理,具体详见《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2020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对Geoswift Holding Limited、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QU XIAOCHUAN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详见《关于宁波证监局对Geoswift Holding Limited、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关于宁波证监局对QU XIAO CHUAN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宁波韦德偿付的业绩补偿款人民币3,760万元,尚未能全额收到业绩补偿款。公司将与境内外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及联系,尽快推进境内仲裁程序,以及确认仲裁效力的案件,严格依据协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