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长:沈庆芳 2021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庆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宗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投资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禾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子公司鹏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投资”)作为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禾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雷石投资”)合伙人,于2021年2月向雷石投资认缴出资额16,267,200元,占该合伙企业股权的99.39%。 雷石投资主要业务为科技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鹏鼎控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向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完成工商设立,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认缴出资,鹏鼎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并签署《春华景智(北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 以上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本公司原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黄匡杰先生任本次投资的基金管理人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明德春华(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黄匡杰先生已于2020年4月30日因董事会任期结束离任本公司董事,但尚未满十二个月,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私募股权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3、投资设立展扬自动化(东莞)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富柏工业与自然人梁双共同投资设立展扬自动化(东莞)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富柏工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08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42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销售、加工:自动化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月,深圳市登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展扬自动化增资2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深圳市登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自动化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 4、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香港鹏鼎增资1亿美元,再由香港鹏鼎向台湾鹏鼎增资新台币30亿元用于建设台湾高雄FPC项目。具体详见2020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5、新加坡子公司向印度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通过新加坡子公司[Avar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向印度子公司[Avary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增资人民币3.5亿元或等额外币,以用于印度模组生产线投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