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英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比较期间的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款项融资比本年期初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本年期初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转让北京紫光智城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比本年期初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上年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4)应交税费比本年期初减少,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本期采购增加,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5)长期借款比本年期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增加长期借款所致。(6)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销售增加所致。(7)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销售增加,对应结转成本增加所致。(8)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人员和市场费用增加所致。(9)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汇兑收益增加及本期支付的现金折扣冲减营业收入所致。(10)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11)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出售千方科技股票获得投资收益,本期无此类交易所致。(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3)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收回,转回坏账所致。(1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销售增加所致。(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理财净购买增加所致。(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的净借款减少及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46.6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西藏紫光长青通信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46.67%控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已于2021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董事长:于英涛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