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69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承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1、爱康实业及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欠款的追溯交易(一)交易一:爱康实业关联方以能源工程9%股权抵债 该交易作为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对上市公司欠款的交易,公司重新聘请了审计、评估机构对能源工程进行追溯审计评估。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317048号),能源工程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亿元,净利润0.22亿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40.96亿元,净资产8.31亿元。由于能源工程2019年实际业绩情况受到行业政策影响,所持电站在2019年大幅减值,且2020年受疫情影响业绩未达预期,同时在充分考虑资金现值予以折扣后,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A16-0061号),此次追溯评估全部股权评估价值18.83亿元;能源工程9%股权价值为1.69亿元。较前述交易中执行作价1.89亿元减少0.20亿元。 (二)交易二:爱康实业以江西租赁30%股权抵债 该交易作为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对上市公司欠款的交易,公司重新聘请了评估机构对江西租赁进行追溯评估。江西租赁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9.26亿元,负债为4.00亿元,净资产为5.26亿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股权价值所涉及的江西省金控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追溯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20079号),此次追溯评估全部股权评估价值5.69亿元;江西租赁30%股权价值为1.71亿元。较前述交易中执行作价1.68亿元增加0.03亿元。 (三)交易三:爱康实业以富罗纳租赁26%股权抵债 该交易作为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对上市公司欠款的交易,公司重新聘请了审计、评估机构对富罗纳租赁进行追溯审计、评估。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317047号),富罗纳租赁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94亿元,净利润-0.19亿元,截止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9.43亿元,净资产10.14亿元;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A16-0062号),全部股权评估价值9.81亿元。富罗纳租赁26%股权价值为2.55亿元,较前述交易中执行作价2.62亿元减少0.07亿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