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399.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4%,主要系本报告期商业板块门店收入回升,营业成本7,495.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83%,主要系营业收入上升导致成本同比上升。2、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445.59万元,较期初增长131.54%,主要系本报告期商业板块新开门店,新增装修工程3、公司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456.82万元,较期初增长100%,公司报告期末租赁负债206.41万元,较期初增长100%,公司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5.55万元,较期初增长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4、公司报告期末合同负债1,422.41万元,较期初下降32.72%,主要系本报告期实现前期计入合同负债的部分收入5、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收益-571.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93.88%,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万宏基金投资亏损。6、公司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762.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61%,主要因本期类金融板块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7、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19%,主要系本报告期采购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8、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4.87%,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开门店装修投入增加所致。9、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05%,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的(2020)粤03破申827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公司债权人深圳市华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被申请人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且已资不抵债,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进行预重整,通过重整程序清偿申请人债权。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0)粤03破申827号《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2月4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