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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11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说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嘉恒投资公司投资收益-1,063,379.68元以及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63,884.28元。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1、2020年5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材料公司”)与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公司”)进行吸收合并,由长春新材料公司合并长春东睦公司,合并完成后,长春新材料公司为续存方,长春东睦公司依法给予注销。 2021年4月16日,长春东睦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长春新材料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至此,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临)2020-032、(临)2021-011、(临)2021-024。 2、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10亩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建设消费电子精密零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亿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智造”)。同日,上海富驰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2021年1月6日,连云港富驰智造收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其以人民币2,902.00万元竞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编号为LTC2020-G2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其与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为保证连云港富驰智造正常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上海富驰对连云港富驰智造进行增资,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2021年3月19日,连云港富驰智造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临)2021-002、(临)2021-005、(临)2021-008。 3、2021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海富驰新增股本1,162.9834万股,同意公司及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公司”)其他股东以持有的东莞华晶公司100.00%股权认购上海富驰新增股本等事项。 2021年3月23日,东莞华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东莞华晶公司成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临)2021-007、(临)2021-009。 4、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公司2020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项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