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精伦电子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学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减持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5,9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负债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200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6月24日,法院接收破产资料,排队等待法院裁定。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2016年年底上海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公布上海法院已在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健全重整企业识别机制,构建推进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简单案件审理程序。2017年2月20日,法院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材料,等候法院最终裁定。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