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首商股份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卢长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变动原因: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0,126万元,较期初增加259%,主要是待摊销的年终奖等增加所致。 (2)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136,301万元,是因为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期新增。 (3)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46,164万元,较期初增幅较大,主要是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所致。 (4)应付股利期末余额1,053万元,较期初增幅较大,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北京谊星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少数股东红利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847万元,较期初减少55%,主要是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免租期租金所致。 (6)租赁负债期末余额169,761万元,是因为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期新增。 (7)预计负债期末余额3,133万元,较期初减少41%,主要是所属企业北京新燕莎商业有限公司金街分公司金街购物广场支付闭店违约金所致。 (8)递延收益期末余额144万元,较期初减少43%,主要是所属企业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建国门店地铁施工占地补偿款按受益期结转损益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34,400万元,较期初增幅较大,主要是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90,852万元,较上期增加45%,主要是本期经营逐步恢复正常,销售增长,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销售大幅下降所致。 (2)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1,983万元,较上期增加61%,主要是本期经营逐步恢复正常,销售增长税费相应增加,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销售下降税费相应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2,192万元,较上期增幅较大,主要是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财务费用-利息费用核算所致。 (4)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108万元,较上期减少33%,主要是上期控股子公司北京万方西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节能改造项目补助等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0.4万元,较上期变化大,主要是比较基数较小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312万元,较上期增加159%,主要是所属企业北京贵友大厦有限公司建国门店收到地铁施工占地补偿款,且比较基数较小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74万元,较上期增加86%,主要是比较基数较小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3,891万元,较上期增加225%,主要是本期经营逐步恢复正常,收入增长利润增加,应交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395万元,比上年同期多流入70,141万元,主要是本期经营逐步恢复正常销售增长以及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支付的租金体现在筹资活动支付其他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入为36,980万元,较上期多流入57,757万元,主要是理财产品期限差异导致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现流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净流出为12,681万元,较上期多流出15,750万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同比增加以及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支付的租金体现在筹资活动支付其他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拟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披露文件。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21﹞02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进行了延期回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公告的《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以及于2021年3月3日公告的《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协调相关各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及相关披露文件。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