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3二、公司基本情况........................................................3三、重要事项............................................................6四、附录...............................................................11 一、重要提示 4.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4.3公司负责人姚培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划转进展事宜。为提升管理效率,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所持长兴旗滨、平湖旗滨100%的股权划转至公司直接持有。划转后,长兴旗滨、平湖旗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绍兴旗滨一同受集团母公司株洲旗滨100%直接控制。本次资产划转按照绍兴旗滨持有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价款,公司按上述划转股权的账面价值对绍兴旗滨实施减资。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长兴旗滨、平湖旗滨股权划转变更及绍兴旗滨的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23日以及2021年2月9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漳州光伏增资事宜。为加快内部光伏玻璃业务资源整合实施整体规划,2020年11月25日及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设立漳州光伏,负责整合漳州旗滨1、7线经营性业务,并同意将持有的漳州光伏全部股权划转至郴州旗滨,并使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95亿元,转增后漳州光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2021年2月8日,漳州光伏完成了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可转债发行事宜进程。2021年1月25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2月9日,本次可转债申请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鉴于股东大会决议期即将届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为加快发行工作,公司结合实际及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详见公司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017、2021-022)。2021年4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999,056.60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可转债的登记与托管手续;2021年4月22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挂牌交易申请,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47”。 4、股权激励进展情况。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及回购注销。公司办理了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63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锁期300.8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暨上市相关手续,该等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月11日上市流通。报告期,公司回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崔再安等4人所持有的1.8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该等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2月22日完成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018)。 5、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2020年11月25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管委会根据持有人意见和市场情况,适时卖出了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2021年2月18日,管理委员会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剩余股份进行了出售。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850,50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50%。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基本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6、认真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报告期,根据国发[2020]14号文及中国证监会及湖南证监局最新监管要求和工作布署,公司结合实际实际,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1年2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实施方案,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的自查,逐项填写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并形成《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行动的自查报告》,深入挖掘治理工作的不足之处,并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7、公司第一期25吨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项目工程建设基本结束,并于2021年1月28日举行了点火烤窑仪式,烤窑结束后将进入设备联合调试和试产阶段。(详见2021年1月29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进入试产阶段。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的累计净利润相比2020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 (1)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品产销率低、产品价格下滑,企业盈利能力下降;2021年上半年,受房地产竣工回暖拉动,玻璃行业需求及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玻璃价格高位运行,量价齐涨;(2)大宗原材料战略储备动作、原燃料成本保持了低位运行水平,以及公司持续推进各种增收节支措施,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 以上预计会受到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附录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3月31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姚培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4.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4.4审计报告□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