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牧高笛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陆暾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素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说明: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78.45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25.71%,较2019年同期亦增长49.07%;实现净利润2120.96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70.27%,较2019年同期亦增长67.36%。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户外露营市场需求增长,使公司业务订单、品牌销售增长所致;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大,主要系:①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②上期因疫影响致人工成本高于正常情况影响;③已购买远期未交割合约受汇率变动使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长。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