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首开股份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容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容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会计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包括永续债已宣告发放和未宣告发放股利)。 永续债为无期限或可续期委托贷款和中期票据,在未发生强制付息条款时,永续债本金和利息可以递延,并不受递延次数的限制,强制付息条款为本公司向股东分配或缴纳利润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基本每股收益计算方式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为包括项目代征用地的项目总土地面积。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项目地上建筑规模面积。4、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合作项目土地面积。5、公司权益土地面积=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6、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 2.公司棚户区改造及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4.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注: 1.可供出售面积为项目预计总可售面积,包括已售面积和未售面积。2.已售(含已预售)面积为报告期当期销售面积。3.累计销售面积为项目历年(包含报告期)累计情况。4.所列项目不包括报告期未开盘项目;其他项目为公司各非重点项目合计。5.标*号项目,为公司非并表合作项目。6.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含未售部分。7.上表中“其他项目”结利情况如下: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