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家家悦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培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文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文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1.33%,主要因为疫情因素影响同期现金流增长较快;本期与2019年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4.06亿相比同比增长。 2、净利润同比下降:1)疫情因素影响,同期同店销售增长较高,带来同期利润增幅较快和规模较高。2)2020年、2021年一季度新增门店数量相对较多,且因疫情影响2020年新店主要延期至当年下半年开业,大量新店尚处于培育期,前期培育期间毛利率相对较低、费用率较高,影响利润减少。3)2019年开始,公司积极拓展山东省外市场,主要聚焦公司重点发展的城市,2020年省外开店数量较多,新区域前期重点按公司战略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品牌知名度,发展过程中不断改善提高新区域顾客服务能力,逐步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升新区域盈利能力。4)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对利润有一定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0年9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20-059),并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2020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889)。(公告编号:2020-077) 2020年1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告编号:2020-083、2020-086) 2021年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本次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告编号:2021-010) 2021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8号)。(公告编号:2021-01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发行。 (2)、股份回购 2020年11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9)。并于2020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96)。 2020年12月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分别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004、2021-008、2021-01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15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成交最低价为20.18元/股,成交最高价为25.5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4,395,805.6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