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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周斌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0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30)等公告。 2020年9月7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2020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0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020年9月18日,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就本次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并在线报送了相关资料。 2020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并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589号)。2020年9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020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89号)。2020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57)等公告。 2020年11月5日,公司就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589号)进行了回复,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等公告。 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2020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等公告。 2020年11月1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2020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和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证监会提交了相关请示,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0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134号),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前次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20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0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2020年12月3日,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就本次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并在线报送了相关资料。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并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3328号)。2020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了《关于请做好涪陵榨菜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告知公司其将于近期提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至发审委会议审核。2020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涪陵榨菜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2020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2020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1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斌全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