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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肉食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洪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鹏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融资较上年年末减少715,000.00元,减少率33.18%,主要原因为应收票据到期。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年末减少244,420,045.38元,减少率37.42%,主要原因为预收账款减少。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13,914,879.22元,增长率96.66%,主要原因为本期因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禁,导致应交个人所得税增加。 报告期末,库存股较上年年末减少21,160,152.00元,减少率40.16%,主要原因为本期因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禁,库存股减少。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0,242.13元,增加率41.38%,主要原因为本期研发人员增加,研发投入增加。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317,922.37元,减少率95.66%,主要原因为本期坏账准备较去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0,744,646.15元,增加率116.24%,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545,896.20元,减少率94.94%,主要原因为本期对外捐赠减少。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0,051,517.05元,减少率88.92%,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1,498,100.20元,增加率50.08%,主要原因为本期净利润增加导致。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5,172.69元,增加率373.21%,主要原因为本期净利润增加导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16,987,202.90元,增加率224.92%,主要原因为本期较去年同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0,070,921.87元,减少率41.66%,主要原因为本期母公司及安丘养殖构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7,739,031.41元,减少率251.03%,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借款增加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2月3日,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流通 ,第 一个 行权 期符 合行 权条 件的217名 激励 对象获授652.964万份 股票 期权 开始 自主 行权 。详 见巨 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1月21日的本公司公告。 (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含87,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95,000.00万元),并相应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5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2月5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