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3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旭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运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运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进展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由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违规以公司名义代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因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相关债务,导致部分募集资金被扣划。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578.55万元,其中2018年度被扣划31,702.01万元,2019年度被扣划28,845.63万元,2020年度被扣划30.91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已被司法扣划完毕。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变化、LNG行业状况等因素,公司的募投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项目主管部门拟收回土地所有权,如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可能导致项目被终止。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