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珍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鸿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友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1、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32,715,375股,发行股票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74,785.57元。 2、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594,543.78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3,962,264.15元。 3、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50万元人民币对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从化兆舜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6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950万元,从化兆舜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5、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实施项目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从化兆舜与中航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3,802,773元变更为266,518,148元,公司股本由233,802,773股变更为 266,518,148股。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发布公告说明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备案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并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关于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该计划旨在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拟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1、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856,731.83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公司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适用□不适用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2,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最高成交价为10.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元/股,支付金额为2,156,61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3,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0.50元/股、最低价为9.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200,384.40元(不含交易费)。公司回购总金额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594,543.78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3,962,264.15元。该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535号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