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婧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金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北京东方略进行增资,北京东方略的注册资本由11,953万元增加到15,568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东方略23.22%股份。具体详见2019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资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65)。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收到公司参股子公司东方略的告知函,东方略的美国合作方Inovio公司宣布了其与东方略联合研发的一项DNA治疗药物VGX-3100与器械CELLECTRATM 5PSP联合治疗HPV-16/18相关宫颈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首个III期临床试验(REVEAL1)的积极结果,在全部可评估受试者中,达到临床疗效的主要终点和所有次要终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合作研发项目三期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2021-003)。其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07%,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及时发布了公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04)。2021年3月9日,公司收到了交易所的问询函,公司就交易所问询函中关于公司参股子公司研发项目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组织了核查及落实,及时将落实情况做出了回复。并及时将更正公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2021-005)、《更正公告》(2021-006)。2021年4月15日,公司收到公司参股子公司东方略的告知函,东方略于近日收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正式批件(国科遗办审字[2021]GH0973号),同意东方略开展VGX-3100与器械CELLECTRATM 5PSP联合治疗HPV-16和/或HPV-18相关宫颈高度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三期临床试验。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合作研发项目取得相关批件的公告》(2021-010)。公司参股子公司东方略合作研发项目试验结果、有权部门审批结果及能否顺利上市存在风险与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近期业绩不产生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2、2020年11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美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凯世富乐9号与凯迪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美林控股及凯世富乐9号拟将其分别持有公司的9.44%股份和3.05%股份转让给凯迪投资,同时美林控股拟将其持有公司的3.05%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凯迪投资。具体详见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0-055)。2020年12月28日,各方一致同意,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终止,同时,美林控股不再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8,405,8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5%)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凯迪投资。具体详见2020年12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0-057)。2021年1月29日,各方一致同意,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原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终止,同时,同意根据凯迪投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中增持计划的实际增持数量,调整《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拟转让标的股份数量总额。具体详见2021年1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2021-002)。2021年3月31日,各方一致同意,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将原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延期至2021年5月20日终止,美林控股应当就2021-2023年度德展健康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对凯迪投资进行业绩承诺,同时应保证其持有的德展健康股份数量不少于112,074,090股股份。具体详见2021年4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2021-008)。截至目前,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并持续优化本次交易方案,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2020年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工程招工困难,项目施工方建设人员未能全部到岗,且建设所需原材料未按照计划到达项目施工地点,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时间动工。后疫情情况好转,二期工程于2020年5月正式复工。2020年6月由于北京新发地疫情爆发,北京市政府针对工地工人聚集施工出台了相关规定,导致现场施工受到限制,进度缓慢,因此未能按计划于2021年1月31日前竣工,2021年3月,二期工程正式复工,目前工程进度良好,预计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 二、天津嘉林原料药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方施工人员、建设所需原材料未能按照计划及时到位,导致项目整体动工时间推迟。三期工程延至2020年5月复工,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序进行,现疫情事态尚存在不确定性,如疫情情况持续良好,工程将按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 三、心脑血管及肿瘤等领域治疗药物的研发项目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药品审评审批政策及医药行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该项目开展难度加大;药品注册分类调整后,对于化学药品三类的研发药物申报尚存在流程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进一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四、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研发平台改造提升项目 由于新建研发中心未能如期投入使用,现有研发中心在现有场地设备设施基础上,已对部分设备设施进行了升级,并委托第三方开展了研发质量体系建设,短期内研发中心能够基本满足现有项目开展的资源需要和质量体系要求,公司在进一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2019年1月2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在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购买了包商银行“账户盈C”银行理财产品。201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2019年6月3日,本公司与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包商银行接管组签订了债权收购与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上述理财本金及利息中的14,564.93万元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存款保险基金全额保障,本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已收到上述保障款项,剩余本金及利息738.65万元依法参与后续受偿。2020年11月12日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公司逾期未收回金额738.65万元使用受到限制,2020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张湧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