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度期末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注2:主要系商业承兑票据到期承兑所致;注3:主要系与履约义务有关的应收款项增加所致;注4:主要系票据到期支付所致;注5:主要系根据合同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增加所致;注6: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注7:主要系部分工程尾款本期支付所致;注8:主要系合同负债增加导致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2、本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主要系报告期型号产品大量交付导致收入增长所致;注2:主要系收入增长导致增值税增加,从而附加税增加所致;注3: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利息费用增加及贷款利息支出所致;注4:主要系上期年底新增的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转入所致;注5:主要系较长账龄的应收款项本期回款导致坏账转回所致;注6:主要系较长账龄的合同资产本期回款导致减值转回所致;注7:主要系上年同期疫情专项捐赠,本期无发生所致;注8: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3、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1:变动幅度不大,但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总额均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注2: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3:主要系本期偿还贷款,而上期新增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一系列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1年1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84,260,1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