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正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偿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晶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540,221.22元,减幅39.87%,主要系光伏公司前期留底进项税额抵扣本期销项税额导致留抵进项税额减少所致。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2,500,000.00元,减幅100%,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280,931,640.33元,增幅64.68%,主要系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客户复工复产延迟,本报告期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致。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237,503,107.49元,增幅65.21%,主要系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客户复工复产延迟,本报告期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致。3、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1,672,362.10元,增幅84.26%,主要系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客户复工复产延迟,本报告期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增值税缴纳金额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4、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658,675.08元,增幅44.17%,主要系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客户复工复产延迟,本报告期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致。5、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2,352,028.60元,增幅97.35%,主要系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客户复工复产延迟,本报告期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支出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6、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2,679,244.25元,减幅98.21%,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7、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1,553,832.44元,增幅46.40%,主要系本期处置金融资产减少所致。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39,099,241.38元,增幅392.45%,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余额增加、计提坏账比例提高及合同资产坏账列报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所致。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33,956,989.55元,减幅100%,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坏账列报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所致。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22,639.50元,增幅100%,主要系本期出售固定资产较上期减少所致。1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12,312.66元,减幅82.2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赔偿款较上期减少所致。12、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16,825.74元,减幅45.69%,主要系本期报废固定资产较上期减少所致。1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4,343,904.22元,增幅514.80%,主要系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已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利润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