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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2.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公司负责人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登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7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债券发行事宜 (1)公司债券付息及本息兑付 公司于2021年2月支付“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一)”2020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的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一)2021年付息公告》。 公司于2021年2月支付“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二)”2020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5日期间的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二)2021年付息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支付“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完成公司债券“18国金02”兑付及摘牌,兑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兑付最后一个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87,750,000元。具体详见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18国金02”公司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短期公司债发行 2021年1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为275天,票面利率为2.99%。具体详见2021年1月1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结果公告》。 2021年1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发行规模为15亿元,期限为300天,票面利率为3.20%。具体详见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结果公告》。 (3)短期融资券发行 2021年3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期限为91天,票面利率为2.74%。具体详见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1年4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2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期限为91天,票面利率为2.70%。具体详见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4)短期融资券利息兑付 公司于2021年1月兑付“2020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07,479,452.05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九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2月兑付“2020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512,020,547.95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十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兑付“2020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07,473,972.6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3.2.2澄清公告 2021年3月,公司注意到有媒体报道称京东正就收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行谈判。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函证,截至该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与京东就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的出售进行过接触或讨论,未筹划任何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公司也不存在任何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澄清公告》。 3.2.3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于202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了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现金分红预案、2021年战略规划等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3.2.4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该议案授权期限将于2021年7月23日到期。2021年4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为国金香港提供总额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或等额港币)的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1年4月,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签订《开立跨境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邮储成都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国金香港向招商永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港币贷款提供担保。邮储成都分行向招商永隆银行开具备用信用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