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77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负责人孙悉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群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业务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收费公路业务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车流量较去年同期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受此影响,本集团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2,392,461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48.30%。 其中: (1)主营收费公路业务实现道路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978,768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53.59%。本报告期内,沪宁高速江苏段实现日均收费额约人民币14,172.74千元,同比增长约239.68%。 (2)实现配套业务收入约人民币315,342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8.42%。其中,租赁收入约人民币54,664千元,同比增加约5.03%,主要是去年疫情期间免除部分商户租金。油品收入约人民币254,438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9.76%,主要受油品销售量同比增长影响;油品营业毛利润同比上升20.56%,并带动配套服务业务营业毛利润同比上升约44.85%。 (3)地产业务确认经营收入约人民币74,325千元,同比减少约22.76%,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地产业务结转规模小于上年同期。 (4)其他业务实现收入约24,027千元,同比增长约42.61%,主要由于保理业务收入的同比增加。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报告期本集团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1,490,609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144,186千元,每股收益约人民币0.2271元。 2021年1-3月份各路桥项目日均车流量与收费额数据: 2、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21年2月2日,本公司发行规模人民币1,000,000千元公司债券,期限3+2年,票面利率为3.70%。 2、设立全资子公司 2021年2月本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长江商业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关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详情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1年2月8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发布的相关公告。 3、合并范围变化 本公司2019年12月23日董事会决议,同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2020年1月份,江苏宁沪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完成香港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香港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分别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2021年1月,江苏宁沪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首期资本金美元113千元到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021年度,公司路桥项目车流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