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证券代码:0025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用自有资金并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含)且不超过10,000万(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新项目投资事项 公司下属公司与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设立专门的有限合伙企业并投资境内合资公司芯投微,由芯投微通过对外投资的方式执行对日本电波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DK”)新设公司NDK SAW devices Co., Ltd.的投资,以进入滤波器和射频前端领域。嘉兴嘉望下属公司嘉兴嘉望下属公司芯投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NDK已完成第一批次的股权交割,双方正积极推进第二次股权交割事项及筹备中国工厂的产能建设。 3、新增未决诉讼 2021年2月3日,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镇村民委员会向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支付租赁荒地费103.50万元及违约金2.07万元、管理费100万元及违约金2万元,合计207.57万元。旷达新能源提起反诉,要求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镇村民委员会退还土地租赁费、管理费并支付利息,该反诉已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受理。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在等待开庭审理中。 √适用□不适用 2021年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用自有资金并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含)且不超过10,000万(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2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3.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84,220.88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介良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