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公告编号:2021-24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伟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鉴于原募投项目“川气东送二期”工程实施时间的不确定性,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投项目之“油坊桥高中压调压站及配套高压管线项目” 该项目建设油坊桥高中压调压站1座及配套高压管线约4KM,为提高河西地区天然气输送和供应保障能力,总计划投资金额5077.97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5,077.97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项目基本实施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864.48万元。 2、募投项目之“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 该项目拟建设栖霞区桦墅村至江宁区坟头村8.4公里高压天然气管道,总计划投资金额8,362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8,340.90万元。 随着南京市城市建设进程的快速发展,项目选址需根据城建规划相应调整,公司在2016年及2017年对项目方案进行了多轮比选,并在2018年基本确定了选线调整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2019年完成了园博园内D-E段工程的前期准备和协调工作,以及公开招标和材料选型采购工作。鉴于项目尚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故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2020年,根据川气东送二期工程江苏省园博园段规划,高压燃气管线需与现状西气东输南芜支干高压燃气管线并行敷设。为配合江苏省园博园建设,现状西气东输南芜支干高压燃气管线需迁出江苏省园博园范围,川气东送二期工程江苏省园博园段规划高压燃气管线需要同时迁改。目前项目迁改方案尚未确定,需待省园博园天然气管线迁改方案确定后再行确定。 鉴于原募投项目“川气东送二期”工程实施时间的不确定性,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6.7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建设“南京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二期”。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偿还银行贷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1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2021-12))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李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