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ST亚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许芸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能受2018年4月28日政府环保整治要求及2019年响水“3.21”事故后省、市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要求停产进行安全环保整治提标工作。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和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取得政府复产批复,连云港分公司已于2021年4月9日正式开车生产,华尔化工待完成复产前各项准备工作后恢复生产。公司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根据园区复产企业蒸汽需求恢复供汽。公司其他停产企业将根据政府要求,积极履行复产手续,争取早日恢复生产。同时,公司将根据复产进展,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因2018年4月28日灌南县政府统一环保停产要求及2019年“3.21”事故后省、市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提升整治要求,公司所在连云港化工园区内主要产能停产进行安全环保提标整改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江苏华尔化工已取得政府复产批复。连云港分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开车生产,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尚在复产前准备阶段,公司其他停产企业将根据政府要求履行复产审批手续,具体复产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主要产能尚在逐步恢复期,综合考虑产品市场情况,产能恢复情况等因素,预计公司2021年半年度仍将处于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