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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1-045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东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旭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旭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科目分析 单位:元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3,606,425股股份分两批(第一批转让26,803,212股、第二批转让26,803,213股)转让予山东经达,并将其持有的第一批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以外剩余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经达行使,同时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年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95号),本次交易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2021年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与山东经达、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就其股份质押解除、还款及转让事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王东辉先生及吴敏女士拟将上述第一批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转让予山东经达,以偿还其在华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 2021年3月9日,公司收到山东经达转发的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高新控股集团收购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的批复》,同意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控股的方式将荣联科技引入高新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山东经达转发的济宁市国资委出具的《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济宁高新区财政局所属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宜的批复》,以及济宁高新区财政局出具的《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同意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宜的批复》,同意山东经达通过收购荣联科技股份、认购荣联科技新增股份、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其控制权,同时提供资金支持。 2021年3月25日,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向山东经达协议转让第一批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表决权委托事项已经生效。山东经达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2021年3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二批股份转让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已就改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7日、2021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3、2015年11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联数讯(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数讯”)与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A区6号楼、土地用途为工业、暂估套内建筑面积16,786.18平方米(以最终标的物业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的标的物业(以下简称“荣联科技大厦”)转让给荣联数讯。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3日、2020年5月29日、2020年8月27日在《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荣联科技大厦产权证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1年3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荣联数讯取得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23403号。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