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康隆达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间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卫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小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965,970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比例为1.2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计划尚处于实施阶段。 2、报告期内,因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裕康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并已于2021年1月6日取得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公司已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0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