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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芯原股份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文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沙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L.P.、华电联网股份有限公司、Hsu, Ming-Kang、Han, Kuang-Chung、Miven Venture Partners FundI, LLC、Lee-Min Tsai、Margaret Tsai Cheng、Koruspartners。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与Alphawave IP Inc.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项 2021年2月,公司与Alphawave IP Inc.签署《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合作框架协议),其指定公司作为其在指定地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唯一销售合作伙伴,公司在上述地区内拥有独家销售Alphawave IP Inc.的一系列多标准SerDes IP的权利,同时成为Alphawave IP Inc.在全球范围内首选的ASIC合作伙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拟与Alphawave IP Inc.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3)芯原香港与香港比特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芯原香港与香港比特的诉讼事项无进展更新,该诉讼目前正常进行中,最新进展情况如下:目前处于着手准备文件披露和案件管理(即案件的时序表)事宜的环节,芯原香港于2020年7月29日向香港法院递交和向香港比特送达其设定时间表的问卷,而香港比特则于2020年8月7日递交和送达其设定时间表的问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6,824.52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由于公司知识产权授权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所致。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可能为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