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水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叶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叶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SCX2014(JXT)字第12号-1-[02212]的《四川信托天府聚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并于同日签署了《预期年化收益率申请协议》。上述信托合同对应的信托期限为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6月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7.6%,公司购买金额为5,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兑付的信托产品购买金额的20%即1,000万元的本息10,381,041.10元,剩余4,0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未能如期兑付。 公司于2020年6月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在5,000万元范围内的诉讼财产保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7月8日作出了裁定,并出具了(2020)川01民初3415号《民事裁定书》,对四川信托有限该公司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431020100100829196账户的5,000万元存款进行了冻结,冻结期限为1年,期限为2020年7月8日起至2021年7月7日止。 截至2021年3月31日,鉴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已被四川省银保监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接管,公司根据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对信托产品未兑付的4,000万元本金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尚未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