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开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票据在期末还有部分没有对外背书所致。其他流动资产的减少主要是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在期末没有继续购买所致。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主要是上期的对外投资在本期继续投入所致。应付票据的减少主要是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到期所致。长期借款的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的长期借款所致。预收账款的减少主要是本期末预收的房屋租金减少所致。销售费用的增加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加大对产品的推广工作所致。信用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的增加从而增加减值准备所致。其他收益的减少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本期利润的减少一是本期销售费用的增加,二是其他收益的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货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侵占的人民币9,182.4926万元,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435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被告人王海燕对其中人民币6,145.3976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挪用的人民币3,325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260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其中160万元已归还)。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偿还资金事项 根据上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12,507.4926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为尽快解决对公司侵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切实利益,经各方协商,刘群以现金和非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偿还其所侵占和挪用的剩余未归还资金共计12,147.4926万元。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利息为15,512,720.35元。截至2021年4月8日,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完毕。 3、其他风险警示 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利息为15,512,720.35元。截至2021年4月8日,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完毕。公司将争取早日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交割的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正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30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118,56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7,879.0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928.09万元投入到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529.4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844.6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7,969.89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83.75%,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3,881.34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83.75%。公司在2021年将继续根据项目计划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实施建设,目前进展顺利。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