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9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本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3本公司负责人吴以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晓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集团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1)报告期内收入、利润同比增长,相应的经营性现金流增加;2)报告期内收到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政府mRNA新冠疫苗首付款以及支付相关采购支出与研发销售费用后的净贡献。 注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7.00%、46.78%以及50.76%,主要系:1)新品和次新品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等的贡献;2)上年同期收入利润均受疫情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收入利润取得恢复性增长。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于报告期末持有的股份数量包括复星高科技通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71,533,500股H股股份,约占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总股本2.79%)。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增持计划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择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下同)的2%(且滚动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截至报告期末,自上述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复星高科技累计增持本公司21,930,500股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67,523万元,占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86%,且滚动12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2、非公开发行A股 2020年12月29日,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非公开发行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8,283万元(含本数)。 2021年1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079),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1年1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79号);2021年2月22日,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 综合考虑相关实际情况,2021年4月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48,378万元(含本数)。就本次调整,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资料以及反馈意见回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3、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①2021年2月2日,本公司完成公司债券“21复药01”的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票面利率为3.98%,期限为4年,附第2个计息年度末的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②2021年2月26日,本公司完成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利率为3.10%,期限为90天。 ③2021年3月4日,本公司完成公司债券“16复药01”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兑付并摘牌。 4、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3月12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本公司限制性A股股票不超过240.72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约占截至2021年3月12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下同)的0.094%。其中:首次授予228.68万股,约占截至2021年3月12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89%;预留部分12.04万股,约占截至2021年3月12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5%,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A股股票总额的5%。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激励计划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批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